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2009年11月9日在第4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58/2009號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法官和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譚曉華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中級法院法官,任命行政法院何偉寧法官、初級法院唐曉峰法官、梁祝麗法官和蕭偉志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同時,亦頒佈第59/2009號行政命令,任命何偉寧法官出任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任期三年,可以續任。 2009年11 月17日下午4時,上述六名新任法官將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宣誓就職。屆時,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將主持就職典禮及進行監誓,行政長官和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亦將應邀出席就職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