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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回覆多名議員書面質詢


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回覆議員關翠杏及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當局一直跟進永寧廣場HR/HS地段的經屋項目,倘發現樓宇部分工程出現滯後,或施工程序出現問題時,即要求承批公司盡快跟進以及書面作出解釋。 鄭國明解釋,由於勞動力不足、承批公司未能有效監督總承建商及因應最新法例而作的圖則修改等原因,令興建工程有所滯後,在承批公司提出具體的補救措施後,特區政府同意將土地的利用期限延長至2010年1月。 該局除進一步責成承批公司認真解決有關問題外,更會採取各項有利監督履行興建進度的措施,倘該項目再次延遲落成,特區政府定會嚴格執行承批合同的各項處罰。另外,特區政府已對承批公司上一階段的延誤展開處罰程序,有關個案已送交土地委員會,以便對承批公司不遵守批給合同利用期限的處罰事宜作出建議。 另外,旅遊局局長安棟樑在回覆第三屆立法會議員梁慶庭有關非法旅館問題的書面質詢時指出,要有效解決非法旅館問題,需檢討涉及此問題的之各項法律配套,包括逾期逗留、非法改建、消防安全、公共衛生、環境噪音、物業登記規定、不動産仲介活動、大廈管理、不動産租賃制度和投資居留制度等方面。因此,除需要修改與酒店行業及同類行業有關的法例外,不排除需要就上述領域進行立法或修法,因此在跨部門工作小組會議上亦進行了多次討論。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92/III/2009、693/III/2009以及807/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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