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社工局:調整敬老金制度須考慮社會可持續性


社會工作局代局長容光耀表示,基於敬老金的基本性質,同時考慮到長者人口在未來將會急劇增長,澳門社會對於敬老金制度的調整,必須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謹慎考慮。而特區政府優先考慮乃從社會救助、退休保障和安老服務等三個領域的持續發展,在「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的基本政策下,妥善處理老年生活的各種需要與適應問題。 容光耀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解釋,敬老金旨在體現特區政府對長者的關懷,並弘揚敬老美德。發放的前提既不取決於申請者的經濟環境,亦不要求申請者履行供款義務,也非爲符合規定條件者發放的供款式養老保障。 他表示,就公共資源投放而言,普及式的現金津貼,社會效益一般不及針對性的服務支援。這種情況在長者政策來說尤其確切。目前而言,特區政府暫無計劃將敬老金的發放對象年齡下調;亦不主張把敬老金的給付水平與援助金或養老金的發放金額掛鉤,因爲這樣會造成互相制約,難於調整的情況。 容光耀重申,上述政策並不表示特區政府不重視敬老工作,相反,政府將會投放更多資源,與非政府組織攜手合作,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長者政策。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257/III/2007。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