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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敏:多項措施打擊非法勞工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及吳國昌有關非法勞工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勞工事務局一直以來均嚴格遵照第4/98/M號法律《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規定,切實執行確保本地居民就業權益的原則。 陳麗敏表示,有關公共工程中非法勞工的問題,工務部門除了加強與勞工事務局及警方合作,經常巡查工地、加強檢控以加大打擊力度外,於今年四月底亦引入了工作證制度。同時,在公共工程的承攬規則及合同內均引入條款,要求承建商必須於公共工程中優先聘用本地勞工。在未來的公共工程公開招標中亦有明確規定,將「僱用非法勞工紀錄」作為新增的評分標準。 她指出,特區政府已推出「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如經法院判決證實僱用非法勞工,五年內將被中止參與公共工程諮詢競投。該制度亦同時覆蓋承建商與分判商,以助打擊分判商僱用非法勞工的情況。 她表示,為進一步確保公共工程的承建商遵守上述全部或優先僱用本地工人的規定,特區政府要求執行公共工程的部門在招標案卷及合同文本內引入僱用本地工人的相關規定。對於任何有利保障工作者權益及有效遏止非法工作的立法、修法及其他相關措施的建議,勞工事務局均會詳細考慮並作出相應的研究。 陳麗敏強調,透過上述系列的配套措施,以及加緊進行有關打擊非法勞工措施的立法工作,期望能進一步遏止非法勞工,保障本地工人就業。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394/III/2009;405/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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