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當局推出「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後,申請樓宇維修資助的個案數目不斷增加。 房屋局代局長譚光民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一向積極鼓勵業主為樓宇的共同部分及設施進行維修及保養,對於一些急需維修的樓宇則更為關注。為此,該局會即時跟進相關部門轉介的勒令維修個案,包括聯絡業主、設立平台讓業主商議維修事宜、協助業主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以及協助業主申請「樓宇維修基金」的各項支援計劃等。 他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樓宇維修屬全體業主的責任,有關維修項目及金額必須透過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及通過。由於個別樓宇之部分業主意識不足,不積極參與樓宇管理等,引致樓宇維修工作不能順利進行。為提高市民對樓宇維修的意識,政府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宣傳其重要性,以及樓宇業主的權利及責任問題。 此外,當局推出「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後,申請樓宇維修資助的個案數目不斷增加。當局將繼續向市民宣傳樓宇維修的重要性,同時亦會向樓宇業主舉辦講解會,藉以提升市民進行樓宇維修的主動性及積極性。 對於較早前發生的縱火案而引致數幢樓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房屋局也即時作出跟進,並透過當局的「樓宇維修基金」各項計劃,協助有關居民解決受影響的樓宇共同部分的維修問題。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570/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