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修訂《土地法》確保善用土地資源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特區政府目前正進行《土地法》的修訂工作,當中對於未遵照土地批給合同規定期限進行土地利用的情況,為是次修改的重點研究項目,以期加大對閒置批給土地的處理力度,重點防治投資者獲批土地而長期不發展,確保善用特區的土地資源,達致符合公眾利益的目的。 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陳寶霞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及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基於當前經濟環境的變化及其他已落成項目的經營情況,部分投資者對其發展項目的功能作出調節或放緩投資步伐。惟特區政府重申,任何調整均不能違反批出土地的原意,且必須經特區政府按既定程序審批,同時,亦會貫徹政務公開的原則,適時地透過公開旁聽或「地籍資訊網」等方式,讓公眾了解有關資訊。 對於新的酒店項目的土地批給申請,特區政府均會聽取相關部門對現時酒店行業經營情況及供需等方面的意見,再加上申請人提交關於項目總投資額、財務計劃及分階段安排等資料的財務、經濟及技術研究報告,對其計劃可行性作綜合分析。 另外,陳寶霞亦回覆了立法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她稱,為維護本澳的土地及自然資源,土地工務運輸局持續加強有關巡查及監管工作。近期,該局聯同七個政府部門,已先後對離島涉及非法佔用及開挖的個案開展清遷行動,並會繼續堅持進行同類的行動,以明確地向公眾重申特區政府對處理此類問題的立場。 她強調,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對本澳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不容許其遭受破壞,更絕不容許非法圈地、霸佔公地、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工作等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行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編號:561/III/2009;562/III/2009;548/III/2009;。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