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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宣傳期九月五日啟動(更新版)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2)日舉行會議,通過三項選舉指引,並介紹9月5日選舉宣傳期啟動的各項工作安排。 管委會主席馮文莊在會後表示,由9月5日起,選管會將於全澳超過30個地點向選民派發第四屆立法會《候選名單政綱概要》,具體地點稍後於本澳各大報章公佈。當中除介紹候選組別的政綱外,亦包括投票時需要遵守的事項和程序。 此外,選管會通過三項指引:
一、第6/CAEAL/2009號指引。投票站內禁止使用通訊設備,包括傳呼機、對講機、手提電話和具拍攝功能之器材,違規者將觸犯加重違令罪。投票當日將在劃票間張貼相關資訊的海報提醒選民。 二、第7/CAEAL/2009號指引。根據《選舉法》規定,在選舉宣傳期間,候選組別不可以直接或間接透過商業廣告作任何與選舉有關的宣傳;又提醒傳媒機構在處理與選舉相關的新聞時,要注意公平原則。 三、第8/CAEAL/2009號指引。第四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將至,選管會將陸續培訓工作人員,包括制訂投票站內執行委員會的運作須知,以及人員工作手冊等。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宣傳啟動日將於9月5日上午10時30分假議事亭前地舉行,屆時現場除展示各種形式的宣傳刊物和選舉資訊外,各候選組別亦會發表參選政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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