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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進入立法程序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表示,舊區重整工作主要的法律依據《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已於今年第一季進入立法程序,爭取年內交立法會討論。同時,相關的配套法律亦已按照既定的時間表加緊草擬,亦預計於今年內交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在廣泛聽取意見及普遍取得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賈利安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及梁慶庭有關舊區重整的書面質詢時指,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計劃於今年內利用黑沙環祐漢新邨已拆卸的順利樓原址三分之一的土地,興建“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北區臨時辦事處”,為區內居民搭建一個溝通平台。該辦事處屬臨時性質,按照規劃,將來區內一旦正式啟動舊區重建,臨時辦事處亦會進行拆卸,將相關土地釋放出來,作重建該區發展用途。至於原順利樓餘下的三分之二土地,將由民政總署作設置臨時休憩區用途,為區內居民增闢活動空間。 另一方面,賈利安指特區政府於去年初透過公開競投批出位於筷子基北灣與南灣之間名為D及E的兩幅地段,用作興建兩幢商住樓宇。土地投得者已按照競投方案規定分別於去年二月和三月依法繳付判給價百分之十的款項,投得者需在稍後時間分階段繳付餘下的款項。同時,相關審批完成後,將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規範土地批給的批示。 此外,賈利安回覆梁慶庭的書面質詢中又提到,港珠澳大橋可行性研究在去年12月已上報中央審批,預計今年內動工,特區政府在整體規劃中已考慮項目周邊的交通配套,如遠期的輕軌已預設與大橋接駁的可行性.近期亦於東北區東方明珠街設置巴士總站等。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416/III/2009;41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