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將於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舉行。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第66條第1款的規定,行政暨公職局將在張貼被接納的候選名單後翌日舉行抽籤以確定各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由於公職局已於今日(7月28日)透過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辦公設施內張貼告示公佈有關名單,因此,該局將如期在明天(7月29日)下午3時30分假座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公開抽籤。 抽籤活動不設訂座,歡迎各有關人士準時出席。 此外,由於行政暨公職局自7月22日張貼經查核的候選名單總表起至7月27日法定期限屆滿時,沒有收到任何異議,且《立法會選舉法》第36條第4款規定“未經提起異議,不得提起司法上訴”,因此,有關總表依法被視為按照同一法律第39條第1款的規定所公佈的被確定接納的2009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