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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1月3日啓動青洲坊收地程序


青洲坊發展商(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對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屆滿,政府表示在1月3日啓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發展商亦於1月3日起沒有權利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包括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地圖繪製暨地藉局局長陳漢平、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代表,聯同青洲坊發展商代表到青洲坊現場視察,了解青洲坊地段的清遷現況。 政府強調發展商對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屆滿,政府在1月3日啓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之後由政府接收青洲坊相關清遷工作。屆時,政府主要解決有實際困難的木屋住戶之居住問題,並按相關法例作出處理;並重申政府於清遷時對木屋住戶是沒有任何金錢補償,相信居民予以理解。 同時,發展商在1月3日沒有權利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而對於限期前,發展商在清拆木屋時,必須事前通報房屋局,並在房屋局及警方的人員在場之下,才能進行木屋清拆。 另外,房屋局對於經初步審核有88個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至今已有82個完成揀選經屋單位程序(包括10個已領取單位鎖匙),1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2個未有意向,2個仍需審核,1個沒有前來。房屋局會繼續跟進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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