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工務部門與文化部門會持續對本澳各個具特殊意義和價值文物的周邊合作研究,在兼顧文物保護和城市發展的平衡中,謀求最有利於社會整體效益的城市規劃。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重視本澳文物的保護工作,除了依據第83/92/M號法令保護文物清單上的文物外,亦通過第20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成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澳門歷史城區周邊的1.24平方公里範圍劃為保護區,以保障歷史城區附近的景觀和諧協調。 針對具有特殊價值和意義的東望洋燈塔,再頒布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另外也把澳門半島的2.56平方公里面積作為限建區,以保障一些重要地點可看到東望洋燈塔。 另外,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本澳近年發展迅速,隨著眾多基建工程及房地產項目的開展,樹木受工程影響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尋求城市發展與樹木保育之間的平衡,減少工程對公共綠化帶的影響,民政總署已制定一系列指引,包括「綠化帶基本要求及灑水設備」、「受工程影響樹木保護指引」及「移植樹木操作指引」等,以讓工程單位可按指引保護綠化帶及樹木。 除了提供技術意見外,民署還可派出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及協助有關工作,盡量降低相關樹木受到的影響。而位於私人地段內之樹木,倘發展商主動求助,民署亦會提供專業意見及相關的協助。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編號: 344/III/2009;34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