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於本月29日與一木屋家團會面,解釋曾透過木屋安置獲購買經濟房屋,按規定不能再次購買經屋。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及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中午應第05-122號木屋家團高姓戶主的要求進行會面,局方慰問該家團日前在青洲坊事件中受傷的家人。會上該戶主就其1995年購買之經屋的合同資料有疑問,並為此向房屋局查詢,房屋局會在查詢相關卷宗後盡快作出回覆。 根據資料,該木屋家團在1995年透過其木屋獲安置購買經濟房屋,該戶主在會上堅持為其女兒申請購買經屋的要求,按規定過去曾獲安置的家團不能重複要求安置。同時,該木屋家團要求房屋局協助其與發展商洽談清遷補償事宜,局方亦回覆會協助作出安排。 日前青洲坊木屋清拆出現有人受傷事件後,房屋局曾向該木屋家團及相關受傷人士致以慰問,並了解受影響之小孩的情況,並聯同社會工作局的人員前往青洲坊探望有關木屋家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