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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覆兩名議員書面質詢


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黃蔓葒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進行研究及採取相應措施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包括規範了新進口摩托車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並逐步取締較污染的二衝程摩托車進口。 在車用燃料改進方面,已進一步把澳門銷售的車用輕柴油含硫量降低至超低硫水平。同時進行研究,以作為制訂限制車輛尾氣排放的法例的參考。室內空氣質素方面,環委會去年亦委託研究機構對本澳的公共場所進行抽樣研究,以便進一步制定室內空氣質素的標準。 另外,黃蔓葒又表示,高園街規劃中的公共停車場土地,待平整後將開放作為臨時旅遊巴停泊區,暫時紓緩該區旅遊巴停泊問題。至於日後的公共停車場規劃方案,土地工務運輸局經徵詢及綜合意見,定出最終方案後會公佈。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於2002年透過公開諮詢以租賃方式批出作燃料供應站的五幅土地中,位於澳門沙梨頭北街及氹仔北安填海區S2地段的兩幅土地已分別於2006年及2008年興建了燃料供應站,並已投入營運。而另一幅位於澳門東北大馬路的土地的建築工程亦已於2006年完成,唯因原定的燃料供應商退出港澳市場,未能投入營運,有關方面現正與特區政府洽商以其他品牌燃料代替。至於其餘兩幅土地則由於土地的清遷訴訟或居民反對等原因,以致無法展開相關油站興建工程。 回覆指出,根據有關批地合同條款規定,上述已投入營運的燃料供應站的承批人必須在燃料供應站開始商業營運的首兩年內,以低於市場價格百分之七至十出售燃料。 另外,賈利安指出,東北街市選址必須以人流、居住人口、交通便捷性等多項因素作綜合考慮,東北大馬路的油站位置並不具備設置街市的條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69/III/2009;165/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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