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介紹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之主要方向,政府維持"社會房屋為主、經濟房屋為輔"的施政主調,而提出土地及財政資源長遠投入、法例及制度、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以及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的四個主要方向。《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正在最後修改階段,計劃明年第一季內展開公眾諮詢。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近期在房屋局舉行,由政府代表介紹《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報告主要內容。 《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報告由政府跨部門研究小組編制,政府冀透過編制有關報告,為制訂長遠公共房屋策略建立紮實的根基。政府將報告的主要內容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介紹,以有效發揮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和建立互動平台的功能。 政府對本澳未來十年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展開研究,並對人口增長、人口老齡化、受惠於公共房屋和住房財政補助的住戶、公共房屋興建及未來房屋供應情況等因素進行了評估和分析,從而擬定公共房屋發展策略的主要方向,分別有土地及財政資源長遠投入、法例及制度、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以及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的四個主要方向。 土地及財政資源長遠投入方面,包括研究設立房屋發展基金,從財務上支援公共房屋的興建和維修,以及支援非實物援助計劃等;並向社會定期公佈公共房屋用地儲備資料。 法例及制度上,加強執行"富戶退場"機制,及適時檢討公共房屋法規等。 而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建議設立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機制,並設定輪候期,爭取最快在2013年內首先實行定期接受申請制度;同時,倡設上樓期限,申請者自確定名單公佈日起一定年期內可獲首次安排。 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方面,定期向委員會提交有關公共房屋的土地儲備、規劃、興建進度及分配資料;房屋局擬定相關工作計劃時,聽取委員會的意見;以及支持委員會開展更具針對性研究工作。 委員會就上述方向作討論,並認同"社會房屋為主、經濟房屋為輔"的施政主調,及認同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協助解決弱勢群體的住屋需要,亦建議《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能凝聚社會智慧,廣泛聽取民意,進一步確立未來公共房屋政策的發展方向和目標。 由政府跨部門研究小組編制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正在最後修改階段,計劃明年第一季內展開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