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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評核誠信店設分級制 推動商戶不斷提升自身質素


消費者委員會公佈共有1190間「加盟商號」獲發2012年度「誠信店」優質標誌,另外,消委會在評審「誠信店」機制內加入了評級制,今年有9間「誠信店」商戶獲評為A級,該會期望藉評級制可以激勵「誠信店」商戶為爭取較高的評級分數而不斷提升服務質素,促進本澳零售服務業的發展。 為保證「誠信店」的信譽及服務質素,消委會自2001年推出「誠信店」優質標誌機制後,通過檔案分析及實地評審的科學評分方式,向符合標準的「加盟商號」及「誠信店」發出年度優質標誌,對此行之有效的評分方式不僅可及時監督「誠信店」運作,商戶為保有「誠信店」優質標誌自身不斷作出努力,「誠信店」優質標誌多年間已成為本澳零售服務業其中一個"信心及優質的品牌"。 首設評級有9間「誠信店」商戶獲獎 本澳在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定位下,本澳零售服務業的發展水平需與國際水平接軌,「誠信店」優質標誌的質素亦需回應社會發展,為此,消委會完善了評審「誠信店」的機制,除沿用評分制外,並引入分級制。消委會根據「誠信店」是否有被投訴的紀錄、場所衛生環境、人員服務態度、銷售政策及程序,以及是否有執行行業守則等近三十項要求進行評分,將1190間合格的「誠信店」商戶所得的評分分為五級,最高級為A級,首次的評級制共有9間「誠信店」商戶獲得九十五或以上的評分,獲評為A級「誠信店」商戶,消委會表示,該會會向每間「誠信店」商戶發出評核報告表,而評級機制不僅能夠推動「誠信店」商戶為爭取較高評級自身不斷的努力,對取得較低分數的「誠信店」商戶亦有警惕作用,相信這項機制對全面提升「誠信店」質素有其重要的作用。 個別銷售政策需設法糾正 消委會表示,在2011年共有1241間「加盟商號」或「誠信店」接受評審,其中有51間商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4%,未能通過評審的原因主要有銷售政策不符標準或具有多宗具立案條件的不良投訴紀錄等情況,消委會指出,整個評審過程中,商戶出現較多問題的是標價不清晰,尤其有接受澳門幣以外貨幣作消費金額的「誠信店」,大多沒遵守「誠信店」的守則,標示本澳及外地貨幣之間的兌換率,消委會將針對有關現象要求「誠信店」予以糾正。 為隆重其事,消委會在12月28日晚上舉行的「誠信店」新優質標誌式樣的發佈禮上,同時向獲評為A級的9間「誠信店」商戶頒發獎牌以示鼓勵,該會期望所有「誠信店」憑著自身對服務質素的要求,朝A級評分努力,從而提升本澳零售服務業的質素。 「誠信店」新優質標誌具更深層意義 另外,消委會在12月28日晚上舉行的活動上,同時公佈了「誠信店」優質標誌的新式樣。消委會表示,在參考專業人士及「誠信店」商戶的意見後,認為應為「誠信店」優質標誌賦予更具深層次的意義,在設計技巧上亦有改善的地方,為此,消委會經集思廣益後,由明 (2012) 年起,「誠信店」機制將採用新式樣的優質標誌,「誠信店」標誌以中國傳統印章為設計概念,圖案內裏為'誠、信'二字,代表消費者在貼有「誠信店」優質標誌的商號購物,都可獲得商號誠信的保證,而以中國傳統印章為形像,蘊含給予消費者承諾的意義,消委會指出,「誠信店」標誌的新式樣既具備了中國傳統的"誠信"精神,而設計上亦富有澳門大都會的色彩。
當晚「誠信店」新優質標誌式樣的發佈禮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消委會全體委員會主席黃國勝,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主持,出席該活動的嘉賓包括: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唐曉峰、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法官簡靜霞、多個政府部門代表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顧問團、「誠信店」商戶代表及消委會全體委員會委員等。
消委會全體委員會主席黃國勝在儀式上表示,當今消費問題多變多樣,衍生的大小糾紛有時也非法律所能徹底解決,而推行多年的行業守則正補充這方面的不足,行業守則不僅為「誠信店」商戶所遵循,消費雙方亦可以在透明與公平的條件交易,發展至今非「誠信店」團隊也會主動使用,消委會來年將繼續為不同行業制訂守則,期望行業守則繼續產生其維權與公平的效應。
而當晚活動上消委會亦邀請了專業人士向與會的數百間「誠信店」商戶代表分享如何提升零售服務業質素。
「誠信店」評審詳細結果已載於消委會網頁 消委會已將2011年「加盟商號」或「誠信店」的評審詳細結果上載於該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內。根據「誠信店」機制規定,商號申請獲批成為「加盟商號」一年後沒有被投訴紀錄就可以獲發「誠信店」優質標誌,成為「誠信店」後每年要接受消委會的各種評核,通過評審後才會被續發「誠信店」年度優質標誌。 以上文稿可於以下網址下載:http://www.consumer.gov.mo/c/cc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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