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有序推動限塑措施,保障本澳環境質素。經綜合分析本澳實際情況及參考其他地區經驗,繼推行一次性發泡膠餐具的管制措施後,特區政府根據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五條第一款(五)項之規定,透過第12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飲吸管及飲料攪拌棒的進口及轉運,有關行政長官批示將於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