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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再封印三個單位 現場抓獲經營者、逾期逗留人士及非法入境者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11月30日至12月6日下午五時,封印了3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並抓獲1名提供住宿者(經營者) 、2名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非法入境者。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共開立了91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階段。 跨部門工作小組採取持續打擊行動,至今共檢查1,129個次單位,涉及單位758個,封印了91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16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19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913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410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19名逾期逗留人士、15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獲14名提供住宿者(經營者)、13名招攬者、13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6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 旅遊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違反者展開制裁程序。目前已對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若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同時,6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3人已繳納罰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入境前必須繳交罰款,否則禁止他們再次進入澳門。 根據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可科處澳門幣二十萬至八十萬元,招攬者可科處澳門幣兩萬至十萬元。不合作義務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至兩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