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於今年4月29日至6月15日完成為期48日的公開諮詢,經對所收集的公眾意見及建議進行整理、歸類及分析後,現時已完成編製諮詢總結報告,並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以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專題網頁(網址: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elevator)
是次公開諮詢期間共收集到415份意見,主要來自主動提交的社會意見、新聞媒體及網絡民意等。其中,7成意見對諮詢文本內容表示認同/中立,近9成意見對日常營運中的檢驗工作及維修保養工作方面表示認同/中立,而對制度內容中各議題大部分意見則以無明確態度/ 中立為主。諮詢結果顯示,整體上社會各界普遍認同和支持《升降設備法律制度》立法工作,認為透過建立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機制,可提升升降設備質量標準,進一步保障使用者安全。
特區政府會充分考慮及參考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在符合立法原意的基礎上完善法律法規草案及跟進後續的立法工作,包括考慮進一步明晰相關定義、調整維修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的人員編制要求,以及考慮引入中國國家技術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