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即將於2012年1月1日生效,民政總署經評估轄下設施的使用狀況以及透過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共識後,選取在6個公園中設立吸煙區。民署表示將待續監控設施運作情況,並適時檢討措施成效及作出調整,從而進一步落實控煙法的實施。
現階段設立吸煙區的公園共有6個,包括紀念孫中山巿政公園、黑沙環公園、白鴿巢公園、藝園、祐漢街巿公園以及黑沙環三角花園。根據數據顯示,本澳不設有吸煙區且列為全面禁煙的公園、花園以及休憩區數目共有116個,約佔全澳同類場所的95%;而明確劃有吸煙區的6個公園數目則約佔全澳同類場所的5%。
民署是參照了鄰近地區城市在推行控煙規定時的實踐經驗,同時亦評估本澳相關設施的使用狀況,經各執行控煙法職能部門的溝通共識後,引用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五條第五款規定,在轄下6個公園內例外設定指定吸煙區域。未來民署將對設有吸煙區的公共設施進行及時監控及評估,並適時檢討及調整,從而進一步落實控煙法的實施。
有關吸煙區的設立標準將會遠離兒童康樂設施以及公眾運動設施,相關區域亦會加設植物等作為分隔屏障。民署將會陸續在上述設有吸煙區的公園加設指示牌,讓市民知悉設立吸煙區的位置,並呼籲市民應留意場地內的指示,合作遵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