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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司法官人手回應社會訴求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法律草案,擴大司法官人員編制以回應社會訴求。草案短期內交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表示,鑑於檢察院、初級法院及中級法院受理案件的宗數不斷增加,為舒緩相關情況,有必要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擴大司法官人員編制;同時亦可以配合司法官培訓中心新一屆的畢業學員。 草案建議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人數由4人增至8人,初級法院法官由24人增至32人;中級法院法官由5人增至9人。檢察院方面,助理檢察長由9人增至14人,檢察官由23人加至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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