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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持續優化對垃圾焚化中心的監管機制


環境保護局嚴格監管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之運作情況,除會要求營運公司就廠房的環境衛生及安全、尾氣排放檢測、醫療垃圾處理、焚化爐的保養等問題作出相應改善外,亦會持續優化監管機制,提高焚化中心的透明度,加強監督力度,以及建立多方面溝通渠道等。同時,局方亦會致力推動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政策,從源頭做好廢物處理的工作。 就早前關於焚化中心運作問題之報導,環保局高度關注,並於上周即時要求營運公司提交報告。局方日前已收到有關報告,並作出詳細分析。局方於今日(2010年11月26日)安排傳媒參觀焚化中心新、舊廠房,並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張紹基局長、韋海揚副局長、環保基建管理中心陳國浩主任介紹對營運公司報告之分析結果及相關要求。 環保局分別從“環境衛生及安全問題”、“尾氣排放檢測”、“醫療垃圾處理”、“焚化爐的保養”等四大方面向營運公司提出改善要求。主要包括持續改善衛生環境和加強安全培訓;建立完整的風險管理和需加入安全巡查清單;要求營運公司須每年至少兩次聘請獨立第三方進行尾氣的排放檢測;要求營運公司加強前線崗位對進場廢料的檢查,嚴防任何醫療垃圾在未經批准下進場;要求營運公司全面檢視現時備用設備的運作情況,以及加強對廠房設備零件及備件的管理等。 另一方面,勞工事務局早前亦派員到焚化中心巡查,並就改善工作環境提出幾點改善建議,包括:張貼“嚴禁攀越圍牆及護欄”的告示;進一步完善工作環境安全;實施工作許可證制度及每天須進行空氣監測等安全措施。環保局將因應勞工局提出的建議,要求營運公司盡快作出改善。 環保局作為監管部門,會繼續嚴格監管營運公司對焚化中心之管理及運作服務,確保焚化中心的正常運作,嚴格監測尾氣排放標準,必須以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為重要前提。為此,環保局亦會持續優化現有的監管機制,主要包括:一、提高焚化中心的透明度。定期公佈焚化中心的營運數據;二、加強監督力度。規範化巡查路線及檢查項目,於適當地點配置監控設備;三、增加局方委託獨立第三方對尾氣等監測的密度,至少每年三次;四、建立多方面的溝通渠道,環保局已於廠內增設意見收集箱,直接聆聽員工及參觀者對焚化中心的建議和訴求;並會研究在環境諮詢委員會設立關注小組,廣泛吸納各方面的建議。 為有效提升廢物處理的源頭工作,舒緩環保基建設施的壓力,環保局將持續推動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政策,並期望與社會各界加強合作,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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