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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層樓宇維修資助下月起發放金額近150萬


政府將在五月初開始分期發放「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申請,透過無償資助,減輕業主的經濟負擔,幫助日久失修的舊式樓宇進行公共設施維修,預計批出金額近150萬澳門幣(下同)。 特區政府二月起接受樓齡30年或以上,七層或者以下低層樓宇業主通過一站式服務申請「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申請人只需透過房屋局的一站式服務,便可取得物業登記局的查屋紙,及申請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工程准照,減省奔走各政府部門的時間。 在三月十日至四月七日期間,政府合共收到24宗計劃申請,其中,半數申請審批接近完成,預計五月起開始分期發放工程承攬人,涉及金額近150萬。首批四宗申請將下星期送交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審批,近50萬的工程申請費用,預計下月(五月)初開始發放;另外,第二批,逾100萬的八宗申請,將於下月中送委員會審批,預計下月杪分期發放。 四月遞交的其他申請,如果文件齊備,土地工務運輸局會於15天內批出工程准照,於准照發出後,房屋局即時進行後續程序,並於45天內完成審批和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無論住宅或商舖的業權人,均持有樓宇業權人的份額,共同擁有樓宇的公共部份,政府呼籲各舊樓業主配合多數業主的意願,除接受政府的四類維修資助項目外,也關心樓宇的其他部分,尤其很多共同設施都處於商舖內,商舖業主更應積極投入自身資產優化的工作。 此外,為承保工程期間面臨之各種意外事故風險,根據法例規定,在申請工程准照時前必須為工程購買勞工保險,除為施工人員提供安全保障外,亦保障了業主們因工程意外的發生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工程的資助範圍,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維修或更換樓宇進出口閘門,但樓宇停車場進出口閘門除外,最高可獲資助15,000元;第二類是維修或更換供電總設施,最高可獲資助40,000元;第三類是維修或更換供水總設施,最高可獲資助40,000元;第四類是維修或更換排污總設施,每宗申請接受一組或多組排污設施資助申請,每組排污設施最高可獲資助15,000元。 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59 4875或親臨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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