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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加強落實建造無障礙環境


特區政府將繼續貫徹以人為本的宗旨,加強落實建造無障礙環境,並與殘疾人士及相關專業人士和團體建立溝通渠道,在工程設計階段更多地聽取意見,努力創造無障礙環境。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在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構建無障礙環境,工務部門在進行公共建築及公共空間的設計時,一直致力落實相關法例對消除建築障礙的要求,令設計符合有關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例規定。施工部門於設計階段會先諮詢社會意見,尤其是設施所在地的居民意見。設施啟用前,更會邀請殘障人士、區內民間組織代表以至居民試用,收集試用後的意見,以便在正式啟用設施前,作進一步完善。 他表示,公共道路及交通方面,已全面落實要求設計單位採用無障礙設計,並有序地分區優化及完善行人路及過路設施,如加設導盲磚、降低人行橫道前的行人路以方便輪椅通行,而近年落成的行人天橋也加設升降機到站發聲及語音提示裝置、凸字按鈕等無障礙設施。為方便殘疾人士出行,現正著手於交通燈上加設視障人士的電子過路發聲裝置,並率先在關閘馬路與台山中街交界、民政總署門前的交通燈試行,亦會跟進運作情況陸續在其他地區安裝。 另外,私人工程方面,公共部門對於新遞交的工程計劃的審批,均要求分層住宅用途的樓宇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其入口、大堂、通道等共有部分須設計成方便輪椅使用者進出及迴轉。同時,住宅用途的獨立單位進行為方便傷殘人士居住的更改工程,符合技術規定,將獲豁免有關准照的全部稅項;而向公眾開放的建築物設計及設施亦須遵守有關法例規定。 他又表示,輕軌系統將結合不同地區的實際環境狀況,在各個車站選擇合適地點設置不同形式的輔助設施;興建中的氹仔客運碼頭在設計時亦考慮了無障礙通道的設置,而公共房屋在設計上亦注入了便利殘疾人士及長者出行和使用相關設施的元素。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196/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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