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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兒童角度出發——開展推廣兒童權利工作」培訓活動接受報名


社會工作局將於12月17日舉行「從兒童角度出發——開展推廣兒童權利工作」培訓活動,向從事兒童、青少年及家庭服務的人員講解兒童權利對兒童的重要性及介紹開展推廣兒童權利工作的知識與技巧,讓有關人員更能活用自身職能,有效地向兒童、家長及社區推廣兒童權利。有意參與人士可於12月3日前向社會工作局報名。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自1998年9月14日起適用於澳門。公約的精神以兒童利益為依歸,確立兒童在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及社會上的權利。在公約第二部分第四十二條明確指出:“締約國承擔以適當的積極手段,使成人和兒童能普遍知曉本公約的原則和規定。”社會工作局為推廣及實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原則,使兒童得到應有保障及權利,已開展了一系列「兒童權利公約履約及宣傳」工作,其中包括「從兒童角度出發——開展推廣兒童權利工作」培訓活動。 有關活動將於本年12月17日假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演講廳舉行。是次培訓活動將邀請「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女士主講,內容包括介紹兒童權利對兒童的重要性、香港特區推行兒童權利的情況、向兒童及家長推廣兒童權利的相關工作及推廣兒童權利的經驗分享。凡於兒青、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工作的人員,包括輔導員、社工、院舍舍監等,均可報名參加,截止報名日期為本年12月3日。有關培訓活動的詳情、報名表格及兒童權利的相關資訊,均可於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www.ias.gov.mo)下載。有意報名者可於截止日期前填妥報名表格後傳真至社會工作局兒童暨青年服務處,傳真號碼:28329995。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83997791或83997770與胡小姐或張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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