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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小組跟進工作意外的損害賠償機制


特區政府已成立工作小組,專門研究及起草僱員的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有關損害之賠償機制,以便受害人及其家屬能及時獲得必要的賠償給付,以解決其在治療期間醫療費用及生活開支的負擔。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在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質詢時強調,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對僱員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彌補權方面的保障,並不斷評估及研究改善有關損害賠償機制。 孫家雄表示,新設立的專責工作小組即將與金融管理局就相關修訂工作展開磋商及跟進,共同起草有關條文的修訂文本。當局將會促進有關修訂參照國際勞工公約的規定,讓條文更具操作性,並使該法令中對僱員的保障能更符合勞動保護政策的規定。 他又表示,勞工局在獲悉受害人及其家屬在經濟上出現問題時,定必給予適當援助。同時,當局正加強與金融管理局的溝通機制,以減低對受害人所造成的影響及避免賠償延誤。 孫家雄指出,減低工作引起之損害事前的預防工作是最重要的。當局一直定期派員到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的巡查工作,並加重對違例者的檢控。 另外,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設立最低工資時,孫家雄表示,政府一直密切關注和檢討落實特區政府在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和保安服務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之成效,並積極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 他指出,由於有關制度必須借鑒一定的實踐經驗和透過勞資雙方的協商,在獲得社會廣泛共識後才可逐步落實。加上近期本澳經濟正受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短期內在有關行業中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制度,將存在極大的困難性和複雜性,為此特區政府認為暫時不適宜訂出具體的時間表。 然而,為紓緩全職低收入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於2008年4月頒布《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行政法規,有關措施亦會延長至今年12月13日。該措施的補貼每季發放一次,凡年滿40歲、在申領補貼的季度內至少工作456小時但收取的總工作收入少於12,000澳門元的全職受僱人士,政府的補貼金額為僱員當季工作收入與12,000元之間的差額。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129/III/2009、211/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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