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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嚴格監管垃圾焚化中心運作情況


對於某電視台於11月18日晚上就垃圾焚化中心運作情況之報導,環境保護局深表關注,目前垃圾焚化中心一切運作正常,但會密切了解情況,以及要求營運商就事件盡快在一星期內提交初步報告。局方將就報告作進一步跟進和調查,並查明有關原因,稍後會再對外公佈調查結果。同時,環保局將於明年開展焚化中心舊廠設備之升級計劃。 特區政府於2008年就“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營運及保養服務”進行招標,中標公司為一間包括本地公司、葡萄牙公司、以及兩家台資公司所組成的聯營公司。服務期由2009年7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共10年,判給的總金額為澳門幣279,279,000.00元。當中,股東之一的兩家台資公司,現時於台灣共營運及保養8座垃圾焚化處理設施,佔台灣19座由民營公司操作之大型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的42%。8座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的總處理能力為每日7,400噸。 特區政府一直嚴格監管承批公司對垃圾焚化中心之管理及運作服務,定期會與承批公司召開會議及分析相關數據,同時,在焚化中心的中控室內亦設有遠程監察系統,如發現異常,亦可即時作出跟進處理。 同時,環保基建管理中心的辦公大樓設於垃圾焚化中心的行政大樓內,即本身已有一批專責人員長期駐守,密切監察焚化中心的運作情況。環保基建管理中心的人員亦會不時巡查,以及隨時在垃圾焚化中心的控制室內提取相關營運資料和數據,並作出相應分析。 垃圾焚化中心於今年5月短暫處理醫療垃圾的安排,原因是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進行維修,因而有12天的醫療垃圾(共16.45公噸)是運往垃圾焚化中心處理,但均會嚴格遵守投入每台焚化爐每小時不多於1.2公噸(即等於每台焚化爐每小時處理量的十分之一)的指引,且爐溫必定保持在850攝氏度以上,確保醫療垃圾能充分燃燒。 焚化中心新廠於2008年第4季投入運作,尾氣處理符合歐盟的最新排放標準,而舊廠亦一直運作良好並符合原來的設計。為優化垃圾焚化中心之各設施,特區政府早前已表示為確保舊廠達到與新廠一致的最新歐盟指引規定,今年將進行招標工作,而有關籌備工作已將近完成,預計明年可開展舊廠尾氣設備升級計劃。環保局將繼續密切監管各環保基建設施的運作、衛生及安全等情況,並會不斷完善廠房設備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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