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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辦公室針對飲食界業舉行《新控煙法》講座超過100名代表出席


控煙辦公室假黑沙環衛生中心三樓多功能廳,12月12日舉行與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合作,針對飲食業界的《新控煙法》講座,有超過100名代表出席。 控煙辦公室代表表示,《新控煙法》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到時本澳絕大部分室內工作和公共場所、全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場所等將實施全面禁煙。其中所謂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違法吸煙者會被罰款400至600 元,抗拒執法將構成違令罪。

控煙辦公室代表強調,食肆場所管理人必須履行三項的責任,包括移除所有煙灰缸、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將煙弄熄以及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禁煙標誌,標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金額,如沒有張貼者可被科處澳門幣1萬元至10萬元罰款。 控煙辦公室代表又向業界落實禁煙措施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明確支持禁煙政策,例如管理人應向員工說明法定禁煙地點等;建設無煙環境,在場所四周顯眼處張貼禁煙標誌等;加強員工培訓使其掌握勸阻吸煙的技巧等;鼓勵員工戒煙,制定員工戒煙計劃,對成功戒煙的員工加以獎賞等。 控煙辦公室代表重申,如發現有人在禁煙地點吸煙,場所管理人及員工應抱持禮貌及堅持的態度,勸喻吸煙者停止吸煙。若屢勸無效,可召喚衛生局或警察當局;如出現威脅、暴力或破壞公眾秩序等情況,應即召喚警察當局。 《新控煙法》內容講解結束後進入答問環節,有與會的飲食業界問及設於賭場內的酒吧是否需要禁煙,控煙辦公室代表表示,需要根據賭場申請牌照時的圖則決定;而對於被列作為吸煙黑點的食肆如何處理,雖然《新控煙法》沒有規定對這些黑點食肆作出處罰,但若接到多次投訴,指某間食肆有人吸煙該食肆會被列入黑名單,控煙督察會加強對這些食肆的突擊巡查。至於有關調高煙草稅問題,衛生局代表指出,為配合《新控煙法》生效已建議煙草稅由4元調升至10元即增加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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