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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落實科學施政,規劃發展藍圖 三. 逐步落實科學決策,積極構建陽光政府


三、逐步落實科學決策,積極構建陽光政府
過去十年,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歷了急速的經濟發展和社會轉變。面對未來的機遇與挑戰,除了鞏固現有的公共行政體系,深化公共行政的改革措施,特區政府還將逐步確立更科學、更公開、更民主的決策模式,以公共利益為大前提,實現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
廣大公務人員是特區政府的寶貴資產,澳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傾注了公務員的汗水和智慧。特區政府將鞏固公務員團隊的專業操守、廉政建設,接受監督。為了深化及鞏固官員問責制度,體現問責的精神,特區政府配備多項重要規範及措施,包括:將於今年年底公佈訂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通則及相關守則、《領導及主管人員行為準則─―義務及違反義務時的責任》等規範性文件,以及已經實施的《政府組織綱要法》、《就職宣誓法》、《財產申報法律制度》、《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等法律和《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除此以外,各級官員更應嚴格遵守及執行《基本法》,模範遵守澳門特區適用的相關國際公約和執行特區相關的法律。
在嚴格要求各級官員履行所應承擔的責任的同時,特區政府也致力為公務人員構建公平、和諧的工作環境。明年將積極推動人員中央統籌管理模式,實行中央招聘及晉升機制。政府修訂《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公務員能更好地履行職責,完善對因執行公共職務所引起訴訟的援助制度。透過修訂《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對實行多年的公務員福利制度作出調整。此外,政府也建議調升公務員的薪俸每點至62元。
特區政府將著力制度化建設方面的工作,研究建立專業認證制度,確保相關專業人士具備足夠的知識,確立專業人士的地位,規範認證培訓、考核的相關機制。政府將加強與立法會的溝通,並強化法規修訂草擬工作的中央統籌機制,制訂立法規劃的相關工作,按輕重緩急推動民政民生的法規項目,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及政策。
經過十年的運作,特區政府需要適時整合及調整一些部門。明年一月,法律改革辦公室將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專責法律統籌機制的工作;社會保障基金將劃入社會文化範疇;退休基金會將劃入行政法務範疇。
為促進公共財政管理制度和運作模式不斷規範化和現代化,繼續檢討《預算綱要法》,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保障財政資源合理有效運用。同時落實建立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財政儲備制度,制度的基本方向是:財政儲備分成基本儲備和超額儲備兩部分,前者金額相當於經立法會審核及通過的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所載的特區非自治部門及行政自治部門開支總額的1.5倍,其餘資金作為超額儲備。動用財政儲備金須透過年度財政預算案或其間的預算修正案,並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後,方可動用。財政儲備的資金來源於特區儲備基金和歷年財政結餘,以及其後每一財政年度的結餘和投資回報收益,並將由金融管理局本著保值增值的原則負責投資和管理,定期公佈有關資料。
廉政公署將強化對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的監察,打擊貪腐的不法行為。透過增加與社會各界的推廣和交流,宣傳正面的守法觀念,加強公務員和居民廉潔守法的意識,並進行修訂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審計署將展開宣傳相關的審計知識,加強公共部門重視節省資源的理念和公眾對審計工作的認知,從不同的層次、不同的角度滲透珍惜公帑,善用資源的正確理念。同時發揮協助特區政府監督公共資源的功能,提升各個審計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今年初建立政府發言人機制之後,增加了施政透明度,加快了對各種政務訊息的回應速度,與傳媒建立溝通機制。下一階段,政府將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發言人制度,加強人員培訓,根據不同的社會動態作出及時回應,更主動地透過媒體向公衆發放相關政務訊息或突發事件的最新訊息。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相關工作正有序地進行,在完成對兩項法律修訂方向的文獻研究後,將會接續開展對修訂兩項法律的民意調查,再著手草擬修訂法律條文的初稿,然後展開諮詢工作。 為加大諮詢的成效,明年將執行《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期望諮詢目的到位,優化政府與居民的溝通模式。繼續完善現時政府各個諮詢組織的角色,吸納專業的建議和民間的意見,以制定或修訂更符合社會實情的政策措施。 政策研究室正式成立之後,將為行政長官提供有關社會結構性問題及發展趨勢的分析性參考資料,實現科學決策的目的。逐步加強對本澳多方面的調研工作,提升政府政策的科學與理論依據。
特區成立11年以來的良好開局,已有力地證明《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執行《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在廣泛聽取各界及居民意見,充分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並形成社會廣泛共識的基礎上,積極而又審慎地處理好澳門特區未來的政制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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