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報導指本局延遲向傳媒通報昨日發生的一宗鳴槍事件,質疑本局選擇性發放案件資料,本局在此作出回應。
昨日本局行動控制中心(999)於16H32接獲一名市民來電,報稱於中華總商會門口行人路上發生糾紛,需要警員協助。中心接報後即時通知警區派員到場瞭解情況,在現場沒有目睹任何人士持有槍械,亦無發現有任何人士受傷。初時,由於案中外籍男子言語不通,警員未能即時向其問取口供,而劉姓男子則向警員聲稱較早前雙方曾發生糾紛,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在現場調查期間,警員得悉外籍男子略懂普通話,嘗試溝通之下,外籍男子從褲袋取出一疑似子彈彈頭的物體,並聲稱劉姓男子曾鳴槍一嚮。其後警員在劉姓男子的西裝外套右外袋內發現一支左輪手槍。由於涉及槍械,現場警員要求增援。為免在公眾地方產生不必要的危險,支援警員到場後需儘快將有關人士及槍械帶返警區處理,返回警區時間約17H10,在進一步查問下證實劉姓男子為退休警員,手槍為自衛槍,其承認曾因自衛而開了一槍,在獲取有關資料後本局已立即制作短訊訊息,並於17H38向傳媒發放消息。
在整個事件,由於接報初期報案人報稱為一宗普通糾紛事件,警員到場需時向雙方作瞭解,在懷疑涉及槍械後,為免對公眾造成危險,本局需優先處理現場。在獲悉案件基本資料後,本局已儘快向傳媒作出通報,不存在選擇性報導或故意延遲通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