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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未經撿疫的肉類


澳門海關接獲市民舉報,在麻子街有食肆進口未經撿疫的肉類作為餸菜材料,並售予公眾。經過多回監視,今天(2011年12月2日)下午,海關人員採取行動,成功緝獲已宰鮮已宰鮮羊頭和羊肉共重約:24公斤,已宰鮮乳鴿40隻共重約:18公斤。事件中一名吳姓本澳男子被帶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行動管理廳關員在沙梨頭麻子街進行多日監視,發現每天有一名男子用單車乘載一些懷疑未經檢疫的肉類到一食肆門前,以便接貨人稍後取走。經調查取證,肉類是在新城市花園附近經水客收集得來,準備供食肆作為食材使用。
海關將以《對外貿易法》進行起訴違例人士最高可被判處十萬元的罰款及充公有關緝獲物歸本地區所有。 為了保障本澳居民健康,海關會加強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活動。在此呼籲食肆東主,切勿使用一些未經檢疫的鮮活食品;如市民懷疑食肆所用食材來歷不明,請向澳門海關舉報,海關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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