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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工作坊


隨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歐盟於今年簽訂了新協議,新一輪為期三年的“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計劃隨即展開。 為達到該合作項目中“向中國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目標,以及增進內地法律工作者對澳門法制的了解,法務局於日前舉辦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工作坊,並邀請到來自廣東省法制辦公室和廣東省轄下各市法制局的二十五名法律工作人員出席,通過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內容和發展趨勢,促進澳門與內地在法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工作坊於十月二十七日在法務局會議廳舉行,分別以“澳門行政爭議制度簡介”和“廣東省行政復議工作情況簡介”為議題。廣東省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梁光宜及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先後致辭,肯定工作坊的成效和意義。主講者包括法務局查核暨申訴廳林智龍廳長以及廣東省法制辦公室曾偉堅副處長。 澳方代表向內地嘉賓介紹澳門行政爭議制度,包括本澳的行政行為概念以及行政爭議模式,並詳細講解聲明異議和行政上訴的程序和特點。內地代表則介紹廣東省行政復議工作的現狀、優化措施和發展前景,讓本澳的法律人員深入了解內地的相關情況。 由於本澳的行政爭議制度有別於內地的行政復議體制,因此內地和本澳的法律工作人員對對方的有關制度和執行情況甚感興趣,踴躍提問,場面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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