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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澳電少賺一億,電費未來有望下調。


就《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電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在開放市場、下調投資回報率和主導電費穩定基金方面均取得成效,卻未能即時令電費下調,能源辦表示,下調投資回報率由原來的12%到9.5%,的確令澳電每年少賺一億。但在評估扣除通脹、人民幣升值和電力基建投資支出,以及累積電費穩金基金後,沒有減電費的空間。不過長遠來說,只要穩定電費基金累積到八千萬後,同時結合明年的電費改革制度,則電費在未來有望可以下調。 對於新的電力特許合同生效後,未能即時令電費下調,電費仍然維持現有水平,能源辦指出,電費下調須視乎多方面的條件,投資回報率下降是其中之一,是次回報率下降到個位數,令澳電每年少賺了一億,原本這一億可以有助下調電費,但結合到現時實際情況,例如預計明年的電力基建投資增加、加上通脹和人民幣升值等因素會令其他成本上漲,以及需要累積電費穩定基金以備不時之需。過去三年,為舒緩電價上升的壓力,每年動用電費穩定基金平均接近七千萬,目前,電費穩定基金結餘約6千萬餘,按照新合同修訂的內容,電費穩定基金需要到結餘八千萬元始能動用。故綜合考慮上述各項因素後,電費只能維持穩定的水平,暫時沒有減價的空間。 但是,政府非常重視電費對工商住戶帶來的可能負擔,所以在紓緩電費壓力方面,政府除了透過電費補貼措施外,還將在明年開始進行電費制度改革的諮詢,展開啟動重構電費制度和重新釐定電價的工作,評估引入階梯式電費制度和調整不同收費時段和價格的方案,並諮詢公眾意見。屆時希望借助優化沿用已久的電費結構,更有效地反映成本效益﹔同時結合電費穩定基金累計到八千萬元以上盈餘後,電費在未來相信有下調的空間。 在開放上游市場方面,下一步政府主要的工作是配合開放市場所必須的市場準則,展開相關法律法規以致技術和設備等方面的配套準備工作。按照政府評估,預計現有的電力設備可足夠應付到2015年的電力需求,而2015年後新增的電力需求,則需要通過競投引入競爭。所以,政府預期最快要到2013年才有條件進行公開招標,2015年才有新的營運商加入。 至於新合同的另一項新的內容,是引進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和節能減排的概念。其中,規定專營公司有義務與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接駁,並以雙向計費模式購買可再生電力。此內容為未來扶助可再生能源發展,尤其為鼓勵太陽能發電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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