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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電公共服務批給合同》記者會新聞稿 – 供電安全是前提,局部開放最有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今舉行記者會,就剛剛簽署的《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電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向傳媒詳細介紹相關內容。會上,雙方強調日後將嚴格按照達成的合同共識,致力確保本澳的電力供應服務繼續維持長遠的安全穩定,高效和優質,滿足工商、住戶居民的用電需求,促進澳門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 記者會於簽署儀式後隨即移師到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舉行,澳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副主任盧深昌,以及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魏立民(Franklin Willemyns),執行董事梁華權共同主持。會上,雙方首先向傳媒介紹新合同的主要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是項新簽署的電力專營合同,只延長澳電在輸配電以及出售環節的專營,年期由過去的25年縮減到15年,並每5年進行檢討一次﹔其次,由2011年起,投資回報率將由過去的12%下降到9.5%,預計澳電因此每年少賺一億﹔再次,增加停電補償金額,從現時的劃一3%上調至最高9%﹔最後,特區政府收回動用電費穩定基金的權力,有權動用電費穩定基金在澳門幣八千萬以上的結餘。此外,配合國家節能減排和特區環保政策的需要,新合同引入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內容,例如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參考表一)。 至於是次取得的最大成效和共識,是特區政府收回上遊產電和進口電力的環節,開放市場,確立澳門電力市場改革方案中循序漸進開放的步伐,結束過去一直以來的電力專營壟斷的局面。 能源辦主任山禮度表示,是次合同內容是特區政府與澳電經過長時間的談判磋商後達成的最佳方案。方案在最大程序上回應了公眾的訴求,特別是開放市場的環節,為引入競爭,打破壟斷創造了條件﹔同時,有助加強區域性的電力聯網合作,配合特區政府的整體區域發展方向。未來,政府將嚴格監督專營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內容,確保電力供應的持續穩定和安全。同時,亦將配合上游開放環節,展開相關法律法規和基礎設備的準備工作,為開放市場及早作好準備。山禮度預期,按照本澳電力增長的速度,預計最快在2013年,政府需要為新增的電力需求作公開競投,最快可於2015年引入競爭,正式確立電力市場上游開放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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