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維護國家安全法》培訓活動


為了確保《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全面、正確實施,特區政府由今日(3月12日)起陸續開展相關的培訓工作。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及海關關長徐禮恆等出席了在澳門文化中心進行的第一場培訓講座。 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生效,特區政府的法律培訓及宣傳普法工作在統籌下有序地展開,當中,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的培訓項目主要分講座和工作坊兩種形式。 講座部分由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朱林、司馬良擔任主講,並就“《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其必要性”、“《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的犯罪”、“《維護國家安全法》與居民權利和自由的保護”及其他相關內容進行講解和討論。講座將因應不同的參加對象分批進行,第一場於今日(3月12日)下午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對象為警察總局、海關、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保安範疇的領導及主管人員,有七十多人出席。未來,當局將持續為公共行政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司法官、司法官培訓課程的實習員、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律師和實習律師等舉辦相關的講座。 至於工作坊的培訓方式亦將陸續於本年四月中分班進行,對象為保安範疇各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該範疇指定的執法人員、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及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技術員、司法輔助人員等。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