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稽查人員聯同治安警察局警員昨天(十一月廿八日)到位於黑沙環區一飲食場所進行封場行動,相關場所負責人涉嫌更改場所原核准方案,雖曾被檢控,但經過複查後仍沒作出改善,最終民署聯同治安警察局決定採取本次封場行動。 民署接獲相關政府部門舉報,指出上述場所涉嫌出現與核准方案不符之更改,經民署稽查人員於巡查中發現舉報屬實並已即時作出檢控,該場所負責人涉嫌違反第16/96/M號法令之相關規定,一經定罪,可被科處壹萬伍仟圓罰金。
根據資料顯示,場所負責人曾被檢控,惟改善期限後經複查仍沒對有關場所之更改部分作糾正,基於法治精神及公眾利益,相關部門決定採取封場行動,直至其獲得改善為止。民署重申,封閉場所是最後採取的嚴厲手段,呼籲業界能自律配合,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