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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警方依法處理每個入境個案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9)日表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是有權限及依照本澳法律對每一位入境旅客進行審批,正如世界各地的出入境部門一樣。 張國華在回應有個別港人被拒入境時表示,無論來自任何國家及地區的旅客,本澳警方都是依法獨立審批,前線警員是按照每位入境旅客入境時的情況,依法檢查如證件簽發期限、入境目的等等一系列條件,按法律拒絕不合資格的旅客入境。他指出,拒絕個別人士入境,是一項依法的行政行為,並強調本澳沒有所謂的「黑名單」。 另外,張國華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突發公共事件之預警及警報系統》的行政長官批示,目的是啟動民防緊急狀態預警及警報共同系統的一般規定和程序,並作出規範和說明,以便政府、公營部門、私營機構和市民等,取得相關信息,易於決策。 他又指出,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緊急事件。當中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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