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吳國昌、區錦新和陳偉智三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法律改革辦公室朱琳琳主任和陳軒志副主任於今(28)日接見了三位議員,並就他們提出的問題作出說明。 有關各大法典的立法工作進展,朱主任表示各大法典的檢討修訂工作正有序的進行。其中《商法典》繼2009年作出修訂後,今年就該法典內的保險合同正式立項,並展開了討論及研究工作,法律改革辦公室、法務局及金融管理局將在短期內完成“修訂保險合同草案”的中葡文諮詢文本。
在《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方面,朱主任指出,法律改革辦公室於2010年完成多項立法研究,包括比較法研究,並與司法機關及相關實體就修訂內容進行討論,現時已將修訂的方向定為簡化訴訟程式、非司法化以及合理配置法院資源等若干方面。此外,為了紓緩司法機關在民事訴訟案件日益增加的工作量,政府亦展開了關於“仲裁及調解制度的推行及應用”以及“民事訴訟程序電子化”的專題研究。
在《民法典》的檢討工作方面,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組成了專家研究小組,展開關於“分層所有權法律制度檢討”的專題研究。朱主任還補充,關於“合同制度”的修訂工作,法律改革辦公室與行政暨公職局今年內將完成 “合同制度”的諮詢文本,計劃於2011年進入立法程序。
法律改革辦公室陳軒志副主任在會上介紹《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工作,為落實該工作,今年適當作出了人力資源的調配,邀請了一些熟悉澳門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人士參與修法工作,例如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以及退休的司法官。同時,亦將先前收集的司法機關、執法機關及法律界意見細緻整理,經研究及分析社會的訴求後,訂定了這次修訂法典的主要方向,包括改革特別訴訟程序、合理配置法院資源、優化訴訟程序、引進科技以及確保訴訟參與人的權利,現時正草擬相關的諮詢文件及修訂法典的草案。
至於《土地法》、《都市建築總章程》及公共房屋法例的修法工作,陳副主任表示,根據負責相關修法工作的部門的資料,《土地法》修訂工作自2008年展開,政府為此成立了 “檢討及修訂《土地法》工作小組,由相關的有權限機關負責檢討工作。2009年初政府委託了學術機構進行法律草案的研究,組成專家意見小組,並於2010年上半年提交了立法草案的最後修訂文本,現正進行內部分析與討論;關於 《都市建築總章程》的修訂進程,政府在2009年亦成立專責工作組,去年12月推出了 “《都市建築總章程》─ 行政篇修訂版(諮詢文本)”作公開諮詢,廣納社會意見。經整理意見,分別製訂了《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質規範》條文諮詢文本,現正進行第二輪的公開諮詢;而至於公共房屋法例方面亦在有序進行中,如經濟房屋相關法例、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規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