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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和嚴打逾期逗留的外地僱員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強調,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部分外地僱員在離職後沒有離澳的問題,並要求保安當局和其他部門作出配合,全力進行凌厲打擊。 孫家雄在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兩份書面質詢時指出,根據現行關於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外地僱員在其工作逗留許可(一般稱“藍卡”)被取消後,須於8天內離境。倘現正於立法會審議的《規範聘用外地僱員的原則》獲通過,特區政府亦擬在配套制定的行政法規中規定倘非本地居民的工作逗留許可被取消,政府在六個月內將不會向同一非本地居民發出工作逗留許可,以此作為上述措施的補充,從而打消外僱在離職後不離澳的意欲。 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恪守《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原則,任何行業或企業,無論是新輸入外僱或續期聘用,人力資源辦公室均會根據既定的標準和程序,謹慎審批每宗申請。同時,對於涉及外僱的勞資糾紛個案,勞工事務局一直有既定、完整和有系統的處理機制,並會對有關機制持續進行檢討和完善。 為了對外地僱員替換事宜作更有效監管,以遏止於該等勞資關係中發生欠付工資或其他款項的問題,在外僱離職時,尤其屬非技術性且於本澳工作時間較短的外僱,均須到當局辦理有關勞資雙方釐清勞動權益責任的聲明手續,確保外僱在離澳前知悉其有關權利以及為其提供相關的投訴途徑。 另外,孫家雄又提到,因應現時本澳經濟發展實況以及對未來經濟增長的預測,特區政府對於審批輸入外僱申請會實施以下三點措施:第一,從今年1月1日起,不再批出博彩公司輸入監場級別外地僱員中新提交的申請;第二,不再接受建造業輸入外僱的新申請;第三,對現時清潔和保安範疇的外僱,特區政府在其約滿續期時會削減一半數量。 至於有個別獲准設置賭場的酒店企業非技術性外僱人數出現泛濫情況,他解釋,大型博彩企業除下設賭場外,還包括其他如酒店、餐飲及會展等非博彩項目,若博彩企業將賭場和酒店等非博彩設施在環境硬件上作出區別,並將兩者按內部管理功能分開,當後者(非博彩項目)有人資需求而提出有關申請時,則按管理區分後的非博彩企業名義提出更為恰當。基於此,才會出現一些公司在公佈統計數據上只顯示僱用外僱的情況。為了使公佈有關的數據更加清晰和易於理解,特區政府會盡力在這方面進行完善工作,當中包括在數據公佈時加入備註,以清楚解釋情況。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743/III/2008、568/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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