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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當局持續開展司法官再培訓工作


行政當局繼續對司法機關作出全力的配合和協助,持續開展與內地、葡萄牙、法國及其他機構合辦司法官持續培訓及再培訓活動。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行政當局與負責司法官入職培訓的教學委員會合作,就過往舉辦司法官培訓課程取錄試所得出的結果作出分析。分析結論指出,導致大量投考人在法律知識考試被淘汰的原因是由於投考人欠缺充足的試前準備,未能達到法律知識考試的一般要求。結論又指出,有必要通過一些措施如公佈歷屆司法官培訓課程的考試題目以及舉辦試前準備活動,以鼓勵投考人學習及研究。因此當局繼續與各澳門高等院校溝通並鼓勵其安排試前培訓活動。 在2009年,行政當局將完成「第二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以及開展第三屆培訓課程及實習工作。同時,繼續就法律及司法相關重要領域展開研究,以及出版教程的中文譯本及中文法律著作。 此外,特區政府會針對一些特定的法規,製作及出版具參考價值的刊物,以加深執法人員、法律工作者、法律學者和市民對有關法規的認識。同時,將繼續由法律翻譯工作人員及法律專家定期收集新的法律詞目,加入《漢葡葡漢法律辭彙》網上查閱版本中,除方便法律翻譯及法律研究人員之外,亦爲市民提供最新的網上查閱版本。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85/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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