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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由即日起接受網上報名。
根據中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CEPA的具體承諾,澳門執業醫生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為:一.澳門永久性居民;二. 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西醫及牙科醫生;或三.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中醫生,須具有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內地全日制高等學校中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 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如欲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須於2009年2月20日至3月22日登入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 進行網上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的報考者,須於2009年3月2日至4月3日親臨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再進行現場報名(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6樓),逾期不受理。 報考者如對網上報名的操作有任何疑問,可瀏覽衛生局網頁 (www.ssm.gov.mo) 的 “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指南” 。完成網上報名後,須帶同以下文件於辦公時間內親往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進行現場報名,所有報名材料要求統一用A4紙規格:
1. 從網上報名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一份(彩色);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審核表》(由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提供,必須以漢字簡體填寫);
3. 6個月內的1.5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4. 澳門居民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本兩份;
5. 醫學/中醫/口腔(牙醫)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其複印本兩份;
6. 執業牌照副本兩份或衛生局發出之在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本一份。
有關辦理報名手續,詳情可致電28713734/28713735查詢或瀏覽衛生局網 www.ssm.gov.m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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