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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法》完成立法程序的聲明


經過立法會的細則性辯論和表決,《維護國家安全法》在今天獲立法會通過,順利完成整個立法程序。特區政府對此深感鼓舞,並向為此法的順利制定而作出積極貢獻的各位立法議員和廣大市民表示感謝。
特區政府一貫認為,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的必要舉措,亦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理所當然、責無旁貸的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法》在今天順利通過,終於填補了澳門特區在相關法律方面的空白。廣大市民在立法過程中所凝聚和展現出來的愛國愛澳情懷,亦將成為特區持續團結進步的重要精神財富。
特區政府重申,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依法施政,務必使《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得到充份的保障,確保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為確保《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全面、正確實施,特區政府將展開廣泛的培訓宣傳、推廣和教育工作。首先,特區政府將立即啟動對執法部門和司法人員的專項法律培訓。
多謝主席,多謝各位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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