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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業主成立管理機關 做好樓宇管理維修工作


為了推動及鼓勵業主選出管理機關和設立共同儲備基金,提高樓宇的管理質素。政府於去年9月17日推出《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為讓更多業主能受惠於資助計劃,根據法規規定,凡於法規生效前已依法選出的管理機關且已設立共同儲備基金的分層建築物也可獲取資助,但有關申請的截止日期為今年3月16日,故此呼籲已依法成立的管理機關於期限前儘快提出申請。此一申請如獲批准,除可獲得資助外,有關資料也會紀錄在房屋局所設的樓宇管理資料庫內,有需要時也可作為參考的依據。 政府為加大協助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和保養之力度,於2007年起相繼推出「樓宇維修基金」各項計劃,包括:《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臨時資助計劃》。即是從無息貸款、部分資助直至設施維修的全數資助,協助業主做好樓宇管理維修的工作。 《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選出管理機關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而依法召開的分層建築物或分層建築物子部所有人大會第一次會議而引致的費用;二是為已選出管理機關的分層建築物,為設立共同儲備基金而依法召開的大會而引致的費用。而資助限額主要按分層建築物獨立單位的數目而定:
(一) 不足五十個單位 - 不超過澳門幣貳仟元;
(二) 五十至九十九個單位 - 不超過澳門幣叁仟元;
(三) 一百至三百九十九個單位 - 不超過澳門幣肆仟元;
(四) 四百個單位或以上 - 不超過澳門幣伍仟元。 凡透過計劃成功設立的管理機關,因其身份已被當局確認,將有利於日後申請「樓宇維修基金」的各項計劃,開展進行樓宇維修工作。 有關《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的申請表格,可親臨房屋局索取或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 下載。如有任何疑問,市民可致電房屋局熱線2859 487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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