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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離世


前終審法院法官朱健,於今年八月底在內地休假期間發生車禍受傷,經過多月救治,於本月二十二日凌晨二時四十五分在廣州不幸離世,享年四十二歲。 朱健,一九六九年三月生於內地,一九七四年來澳定居。一九八六年完成本澳中學教育後赴葡萄牙升學,一九八七年考入葡萄牙里斯本大學文學院修讀葡萄牙語言及文化課程,一九八九年考入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法律系,並於一九九四年畢業返澳工作。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任命為司法參事;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任命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實習員,任期為十八個月,其後獲司法委員會免除參與首階段的培訓活動;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起,獲任命為澳門第一審法院法官,是首位中國籍法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確定委任方式,獲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法官。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法官委員會作出決議,朱健經健康檢查委員會宣告為長期絕對無擔任公共職務能力而須強制離職退休。 任職終審法院法官職務期間,他積極參與法律教學活動,自一九九八年起至今,獲澳門大學法學院邀請,兼任中文法學士及中文澳門法律導論課程導師;並連續擔任第一至第四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教員。他亦配合特區政制活動,先後獲行政長官委任為第二及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以及獲委任為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自二零零零年起,獲指定作為終審法院院長的代表參與開展及研究區際司法協助及國際司法互助工作的工作小組,並曾參與多項與內地及香港簽署的司法互助安排的磋商工作。 朱健以法律為其終生職業,敬業樂業、勤奮好學,是法律工作者的榜樣。他以專業知識服務於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如實地履行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賦予的終審權的神聖職責,同時亦為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司法改革以及法律教學等領域作出卓越貢獻。他為人剛直,深得同行和同事的敬重。今溘然長逝,社會各界同感惋惜。他的專業精神和剛直高尚品格將永遠銘記在司法界同行、法律工作者和社會各界友好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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