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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跟進日前在路環檢獲一批懷疑非法出口貨物一案(更正版)


澳門海關跟進就日前凌晨在路環檢獲一批懷疑非法出口貨物一案,於今早(十月十九日)經濟局、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及香港海關的代表親臨澳門海關總部對有關物品進行鑑定,漁護署代表黃廣潮主任和黃振剛高級督察指出,在該批貨物中,證實16支原隻象牙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管制的象牙物種,共重約197公斤;而36袋疑似動物牙齒的物品全是河馬牙,包括附有漁護署封條的3袋貨物,總共有3572支,約重1000公斤;另外兩箱共16件工藝品均屬於長毛象牙的製成品,約重33公斤。 根據適用於本澳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大象屬附錄I物種,象牙及其製成品的對外貿易受到禁止;而河馬則屬附錄II物種,必須在申領准照後才可進行貿易。 按《對外貿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許可的地點以外,以任何方式使貨物運入或運離澳門特別行政區者,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日罰金。故海關已對此行為作出檢舉並交由予檢察院審理,案件中扣查一艘懷疑用作走私該批貨物的纖維快艇,而貨物現存於海關倉庫,有待司法判決,暫未拘捕任何可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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