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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與內地簽署更開放的航空運輸備忘錄


國家民用航空局與本澳特區民航局於2月3日就兩地航空運輸發展簽署了新備忘錄。新備忘錄放寬了指定航空企業的數目及運力的部份限制,進一步促進了兩地航空市場的開拓空間。 隨著中國整體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本澳經濟增長所帶來的機遇,兩地的航空運輸發展極具潛力,雙方民航當局於2008年4月在本澳進行了會談,就內地與澳門之間航空運輸的持續發展交換了意見,並就進一步開放備忘錄的條款達成了初步共識。 舊備忘錄於2006年12月簽署。根據該備忘錄,內地通航地點共57個,指定航空企業數目及客、貨運力按照不同航點設有限制。新備忘錄雖維持57個通航點,但放寛了航空企業數目及客、貨運力等條款的部份限制。新舊備忘錄主要內容的對比可見下表:
(* 請參閱附件!) 現時,澳門至內地已通航的定期航班地點共12個,包括北京、成都、福州、桂林、昆明、杭州、南京、上海、廈門、武漢、天津及無錫,由澳門航空、廈門航空、上海航空、中國東方航空、東星航空及深圳航空等兩地六家航空企業經營。 簽署儀式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舉行,在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及國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楊國慶兩位主禮嘉賓見證下,本澳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及國家民用航空局運輸司副司長何錦日代表兩地簽署了新備忘錄。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及國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楊國慶於簽署儀式前進行了會談。劉仕堯司長表示多謝中央政府一直以來給予澳門民航業的支持,以及特區政府為發展本澳航空業及協助本地航空企業的營運採取了的靈活措施。另外,劉仕堯司長亦向國家代表團成員提出了希望中央政府就以下議題作出研究和考慮,包括容許內地航空企業由內地經澳門飛以遠點、本澳航空企業經內地飛以遠點、以及第三國航空企業經澳門飛內地城市。另外,劉仕堯司長亦表示兩岸直航常態化後,希望澳門與台灣航空市場可以逐步開放,如增加澳門與台灣可通航的航點及允許更多台灣航空企業經營台灣至澳門航線。楊國慶副局長表示中央政府會繼續支持澳門航空業的發展,並會深入研究及考慮澳門方提出的所有議題。此外,雙方同意兩地民航部門今後保持定期交流和合作,繼續就內地與澳門航空運輸發展更深層次的問題進行會晤和磋商。 *內地可通航的57點: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昆明、大連、成都、天津、杭州、廈門、福州、西安、重慶、青島、烏魯木齊、南京、桂林、長沙、武漢、寧波、汕頭、海口、瀋陽、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太原、三亞、黃山、温州、鄭州、濟南、麗江、合肥、南昌、洛陽、烟台、北海、武夷山、梅縣、淇江、蘭州、南寧、貴陽、張家界、海拉爾、延吉、佳木斯、齊齊哈爾、牡丹江、威海、西雙版納、拉薩、喀什、銀川、宜昌及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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