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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09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


有關2009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事宜,身份證明局請相關社團或組織注意以下事項: 1. 請社團或組織儘快向身份證明局遞交 “2009年行政長官選舉用途的領導成員證明書” 的申請。
對於在2009年2月20日或之前提交且文件齊備的申請,身份證明局確保在2009年3月2日前發出證明書,而2009年3月2日是社團或組織向行政暨公職局為 “呈報簽署提名表的代表”而遞交上述證明書的最後期限。 2. 如社團或組織擬向行政暨公職局遞交上述證明書以作 “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 之用,也請及早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
對於在2009年3月6日或之前提交且文件齊備的申請,身份證明局確保在2009年3月17日前發出證明書,而2009年3月17日是社團或組織向行政暨公職局為 “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 而遞交上述證明書的最後期限。 3. 領導成員證明書可同時作第1點及第2點所指的用途,即是,如社團或組織已為 “呈報簽署提名表的代表”遞交上述證明書的申請,則無須為 “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 而再次提出申請。 4. 對於在上述日期之後遞交,或仍欠缺文件的申請,身份證明局將盡量處理。 5. 證明書只登載於2009年1月23日在職的領導成員名單。如申請上述證明書時提交的會議錄顯示領導成員在2009年1月23日之後才在職,該會議錄則不適用。 6. 申請人在申請時,須:
Ø 填寫由身份證明局提供的《社團證明書》申請表(可經身份證明局的網頁http://www.dsi.gov.mo下載);
Ø 申請表須由會長或理事長或其授權者簽名及蓋會章;
Ø 附同以下文件:
- 選出領導成員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 領導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授權書,如申請表由會長或理事長授權他人簽署。 如社團或組織已有最新的上述文件,可不用再遞交,但如在申請時一併遞交,則可免除社團或組織因錯漏而需補交文件所引致的延誤。 如對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有任何疑問,請致電身份證明局查詢專線8394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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