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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積極解決居民住屋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積極推進和落實措施,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家庭解決住屋問題。 其中的措施包括於2009年推出的自置居所支援計劃,主要內容是對購置物業價值在300萬元及以內的合資格居民,給予首期擔保貸款及四厘利息補貼。另外,法務局建議透過對《物業登記法典》和《公證法典》相關條文的修改,完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而《房地産仲介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也已經完成。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又表示,爲減輕社會房屋輪候家團的住屋負擔,於2008年起政府推出「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爲期一年,預計發放金額爲八千五百萬元。 另外,對於養老金的發放問題,陳麗敏回覆指,2008年7月1日,特區政府公報刊登了第19/2008號行政法規,容許年滿60歲但未滿65歲的合資格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可申請提前按特定百分比領取養老金,並已於2008年9月1日起生效。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04/III/2008及360/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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