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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交通須廣泛聽取社會意見


交通事務局表示,特區政府認同要理順本澳的交通問題,必須把整治的理念、目標、方式、預期效益等資料,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以選擇出最符合本澳實際需要的方案。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回覆立法議員崔世平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自該局成立以來,已加大了交通研究的資源和力度,並持續委託學術機構開展各種專項研究,亦與居民、社團和運輸業保持緊密的溝通接觸,讓公眾能更清晰地掌握政府的交通政策,並設立專門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的機制。 他指出,特區政府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經整合市民和專家的意見後,於2007年提出了構建以架空輕軌系統為主幹、巴士及的士為基礎、步行系統為輔助,多種公交方式既合理分工、又緊密銜接的「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發展策略。 為落實「公交優先」策略,特區政府在2008年初提出《公共交通優化整治方案二零零八》方案向社會作廣泛諮詢,諮詢方案中提到的「九座位巴士」構思,其目的是回應舊城區居民的交通需求,以「點對點」的運作模式,填補巴士和的士服務較難進入城區狹窄街道的不足。「九座位巴士」的建議具備一定程度的科學和數據分析基礎,鄰近地區也有相同做法。 同時,汪雲在回覆議員區錦新的質詢時指出,考慮到在輕軌未落成前,巴士在公交系統中擔當重要角色,為有效提升其服務質素,及在採取新運作模式營運前確保公交服務之持續,因此,特區政府於2008年10月與兩家巴士公司簽署新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對原合同進行多項修訂,包括調整合同期限、加強特區政府對巴士路線的主導權、加強對營運公司的監察、刪除營運公司在未來公開競標新批給的優先權,以及在合同終止時對營運公司員工採取的措施等。 他表示,隨著公共巴士服務過渡安排落實,特區政府預計在一年內展開巴士服務公開競投程序,並爭取於今年10月中兩巴臨時批給合同檢討前,在一個公開、公平情況下完成巴士服務公開競投的批給工作,希望藉此引入新競爭者,並循序漸進地引入公共巴士服務新運作模式,以增加處理巴士路線的主導權,力求減少路線重疊及迂迴,進一步有效提升整體公共巴士服務質素。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35/III/2008、15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