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將於本月4日實施


【經濟局消息】《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第17/2008號行政法規〉將於1月4日正式實施,經濟局提醒本地各工商業界多了解法規條文內容,明白自身在產品安全上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主動配合該局督察人員執法,共同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 為了建立一套預防危險產品損害消費者的機制,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規範生產商及經銷商就產品安全所承擔的義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第17/2008號行政法規〉。該法規賦予經濟局監察法規遵守情況的職權。而為加深社會各界對法規認識,經濟局已先後在去年七月及十二月舉行了兩場法規說明會,並吸引多位業界代表及公眾出席。 若社會各界希望加深對法規條文了解,可登入經濟局網頁http://www.economia.gov.mo ,然後在“法律法規”標題中的“關於保護消費者及經濟違法行為的法規”項目內查找。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