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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確認的法人遞交本年年度總結報告下週最後


根據2008年10月15日生效的第9/2008號法律《選民登記法》的規定,已獲確認屬於某界別的法人必須在每年9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年度總結報告送交下列界別所屬的委員會:
(* 請參閱附件!) 由於2009年各界別均有不少已獲確認的法人欠交年度總結報告,因此,行政暨公職局特別提醒全澳已獲確認的法人(包括已登記及未登記為法人選民的社團):必須在2010年9月30日前依法遞交年度總結報告。如果已登記的法人選民在2009年已經欠交或遲交了該年度總結報告,一旦今年再次未能如期在2010年9月30日或之前按各相關界別的委員會的要求遞交年度總結報告,將導致其法人選民的登記在2011年1月份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被標示為中止效力的狀況──處於中止效力的法人選民不能參與選舉活動。 如果查詢,可向行政暨公職局(電話:88668866)或各相關的委員會查詢。 - 法人選民2009年遞交年度報告情況
( * 請參閱附件!) 註:2009年未有依法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406個各界別法人選民,在本月底(即9月30日)再不遞交相關年度總結報告,則於2011年1月的《選民登記冊》內將標示中止狀態,且不能參與任何的選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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